记者从自治区卫健委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即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并清理旧版出生医学证明。
据了解,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作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用以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助产机构签发,我区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出生后申领的第一个证件,它不仅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重要凭证,是公安部门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还是孩子享受社会福利的依据。
自治区卫健委下发的公告明确,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签发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据悉,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将旧版封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我区出生医学证明部分藏文略有调整。
记者了解到,第六版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都与以往一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结婚证和预防接种本4项资料。手续齐全后,可在每周二、四下午至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四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进行办理。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整个流程不会超过6分钟。此外,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编号是唯一的,一旦发证里面的信息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在开出生医学证明前一定慎重为宝宝取好名字,一旦发证便不能更改,若要改名只能去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旦开出请终生妥善保管。”自治区人民医院妇保院主任医师德吉梅朵提醒各位新生儿家长。如出生医学证明出现遗失、被盗、涂改损毁,统一补发单位为拉萨市妇幼保健院。
据悉,我区已于2017年6月启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互联互通工作,不仅可以实现掌握所有个案的签发信息,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实现有效监管和决策支持,最重要的是实现跨省、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可以在新生儿落户过程中查验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打击伪造与买卖不法行为。(记者 梁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