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那曲市班戈县青龙东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牧民扎某与达某在车辆交易过程中产生分歧,扎某交付车辆后,达某以车辆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支付全额货款,随后双方将纠纷诉诸法庭。
法庭驻庭干警在“羌塘”调解室耐心倾听了双方的陈述,并仔细审查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进行了换位思考,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调解充分展现了法庭在解决纠纷、促进商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未来,班戈县青龙东嘎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多元解纷举措,致力于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