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4年7月份,那曲市共监测2个市级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色尼区那曲镇那曲河水源地和那曲市净水厂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一)总体情况
监测的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中,2个水源均达标,无超标情况。
(二)地表水水源
2个地表水水源中,有2个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指标),占100%。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