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那曲冬虫夏草品牌声誉、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那曲冬虫夏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征集那曲冬虫夏草宣传广告短语。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那曲冬虫夏草宣传广告短语。
二、征集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0日止。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四、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紧扣“那曲冬虫夏草品牌声誉形象”,突出“高原特色”内涵,主题鲜明、简明精练、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可辨识度高,符合社会认知的广告短语。
(二)应征作品必须原创,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并对作品创作理念和短语含义进行简单描述,一般不超过100字。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18089961578@163.com,应征短语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奖励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整),那曲市虫草专班与作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作品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七、公告发布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主办方组织专家、学者、协会等人员对参选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那曲市冬虫夏草产业发展保护管理协会公众号、那曲融媒体等主流媒体上公布。
八、声明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二)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三)应征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五)应征作品如涉及共同合作、职务作品或其他不同权属状态情况,无特别说明情况下,均视为合作方、单位其他权利人明知且同意。
(六)如因应征作品存在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七)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主办单位有权对上述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和保护,并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上述获奖作品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注册。投稿人无权要求分享主办单位因进行上述行为所获得的任何权益。
(八)组织单位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有权将该参赛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包括商业宣传目的)的发布,但不限于展示、展览、报道和出版等。
(九)凡上传作品至本次大赛的作者自愿接受本公告的约束,主办方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全部规则,任何经查实不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
(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拉琼
联系号码:17808969875
那曲市虫草专班办公室(代)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