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曲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起草《那曲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
二、征求意见建议内容
《那曲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
三、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qszfbzk@sina.com
2.信函邮寄:地址为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20号,邮编:852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建议”。
3.电话:0896-3733199
特此公告。
附件:那曲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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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