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藏组发〔2024〕68号)《关于印发〈那曲市2023年度和2024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那组〔2024〕84号)和《那曲市关于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那曲市2023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分数×30%+民主测评得分×20%+组织评价打分×20%+面试成绩×30%)+加分得分×50%]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录(聘)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了31名进入体检环节的乡村振兴等专干(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
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三、体检地点
那曲市高原医学研究与健康管理中心(那曲市生态长廊对面新虫草街)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体检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常规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彩超需憋尿。
3. 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聘)用。
4.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若发现取消录(聘)用资格并追究责任。
5. 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6. 9月12日上午9:00本人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证原件到市高原医学研究与健康管理中心(那曲市生态长廊对面新虫草街)集合,在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协助下领取《指引单》统一进行体检。
7. 考生的体检报告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领取,自愿放弃或体检未通过的(以高原医学研究与健康管理中心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准)取消拟录(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安排体检。
六、附件
附件1:那曲市2023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人员总成绩
(扫描二维码查看面试人员总成绩)
附件2:那曲市2023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扫描二维码查看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中共那曲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