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确保“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管理制度。现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公布西藏自治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藏财税〔2023〕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那曲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公布西藏自治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那财综2023]6号 那曲市财政局转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更新公布自治区2023年政府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20240628.pdf
2.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公布西藏自治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藏财税【2023】15号)20240417正版.pdf
那曲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