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藏政发〔2022〕14号)《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3〕47号)文件精神,在那曲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所有参保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稳岗资金。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落细,经审核对符合兑现条件的西藏融辉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返还稳岗资金29355.94元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任何异议,请向那曲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896—3721011。
地址:那曲市拉萨南路18号人力资源市场3楼就业促进科。
附件:那曲市2024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兑现企业名单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