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尼玛县召开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推进会。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至乡镇一级。尼玛县委副书记、国安办主任洛桑俊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阿旺罗布主持会议,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统战委员、民族宗教专干、县(中)直各单位、寺管会负责人和驻村工作队长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刘江同志在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2024年第1次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李猛同志在那曲市奋勇争当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先锋队排头兵专项组2024年第1次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乡镇代表、寺庙代表以及县“四大工程”“六项行动”牵头单位工作汇报。会议总结了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全面安排部署2024年创建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智慧力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尼玛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全县维护稳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中心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各项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主线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四大工程”“六项行动”为抓手,举全县之力,聚全民之智,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守正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要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一把手”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党管民族工作政治责任,对民创工作进行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使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有人负责、有人推动、有人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