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第二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模范县(区、市)、模范单位的决定》,色尼区公安局被命名为第二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优秀集体。
下一步,色尼区公安局将以获评模范集体为新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公安机关主责主业,紧盯目标不放松、把握重点破难题、正视不足补短板,深刻铭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始终将解决各族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将民族团结各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积极引导全体公安民辅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上,用实际行动书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深情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