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三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这一指导思想强调了改革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反映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对于处理和解决好新就业形态下大学毕业生及新兴行业从业者的就业问题极为重要。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西藏地区的就业市场也呈现出其特有的趋势。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努力构建多元化就业体系以适应新的就业形态,通过鼓励企业扩大规模招聘、提供就业补贴以及推广“组团式”就业援藏模式和全面拓宽市场化就业新渠道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市场化就业率70%以上。新兴行业从业者现状整体上也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在旅游行业方面,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新就业形态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面对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出现的灵活用工、网约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型职业,给传统就业模式带来了一些挑战,例如供需结构性矛盾、就业观念与市场不匹配以及职业发展、权益保障、法规滞后等挑战与瓶颈。面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坚持“三个更加注重”,在探索如何适应并规范新就业形态的过程中,不断提出新的政策与措施。
一、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打造符合西藏实际的综合就业生态
第一,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在推动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过程中,政策引导至关重要。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政策法规的完善是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关键,相关政策应确保新就业形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当前,许多现行的劳动保护制度尚未覆盖新就业形态的从业人员,这就需要我们在制度层面进行完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得到保护。明确灵活就业者的劳动合同,其薪酬、工时、安全及可享受的社会保障等权益,以应对平台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模糊问题。同时,加快建立系统性、规范化的监管框架,为新就业形态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应关注创业和创新支持。创业是解决毕业生就业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要通过政策支持激发毕业生的创业活力。具体措施包括向有志于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培训和咨询支持,帮助他们逐步掌握创业的步骤和识别市场的潜在风险;通过设立专项创业基金、提供低息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帮助有潜力的创业项目落地;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从而促进新就业形态的迅速发展。
第二,加强就业市场分析和深化校企合作。技术创新与新经济模式的结合,将是推动新就业形态繁荣的重要驱动力。数字化转型的浪潮正在重塑传统行业,加速各类新兴业态的崛起。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应鼓励技术企业与传统行业之间的合作,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创新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市场调研,发布行业需求报告,分析不同行业的人才需求、薪资水平、就业增长趋势等数据。通过数据化的市场分析,可以为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发展方向指导。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应及时传达相关信息,帮助学生调整职业预期,避免盲目选择热门专业或就业方向。二是高校应积极与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设立更多的实习和见习岗位,让学生能够亲身了解行业运作模式,积累实际工作经验,为毕业后顺利进入职场打下坚实基础。积极与本地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帮助学生在毕业前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合同,确保顺利就业。同时,政府可以支持创业孵化器的发展,为有潜力的新经济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及政策支持,助力新就业形态不断创新和发展。
第三,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一是加强对大学生就业观念的引导,结合实际就业形势,帮助大学生加强对市场竞争的了解、建立积极的就业态度。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课程、模拟面试、职业规划讲座等活动,让学生更清晰地认识到就业挑战与机遇,培养他们的应变能力和自信心。同时,家长和社会也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及早迈入职场,避免不必要的就业延迟。二是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和就业心态。高校要着重提升学生适应变化的能力,鼓励他们树立积极主动的就业观念。通过提供心理辅导、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帮助学生学会接受挑战与挫折,树立合理的职业期待。职业指导人员可以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职业咨询,帮助他们明确职业兴趣,制定长期职业规划。
二、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提升新就业形态发展的针对性
第一,支持新就业形态人才的培养,加强高校专业设置与西藏产业发展需求的衔接。面对新就业形态不断演变,技能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加强教育与培训机制。新就业形态需要与时俱进的人才,这要求教育系统能够灵活调整课程设置,融入数字技能及先进的职业培训。高校应根据西藏实际,调整和优化现有专业设置,开设具有西藏地方特色和产业发展潜力的专业,如藏语言文学、民族医学、生态保护等专业,培养更多本地化人才,这些特色专业的开设有助于补足西藏高质量发展中各行业的关键人才短板。同时,政府、企业和社会要共同推进职业技能教育,以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例如,企业通过与职业学校合作,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帮助员工掌握适应新就业形态所需的技能。二是促进产教融合。政府、企业与教育机构应形成合力,共同搭建多层次的职业发展路径,为新型工作者提供在线学习、技能提升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同时,要鼓励企业提供实习与实践机会,让求职者在真实环境中获得经验,从而增强他们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此外,新就业形态要求从业者具备持续学习的能力,企业可通过制定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主动参与继续教育与职业提升。
第二,加强对口支援,促进人才交流。一是深化对口支援工作。通过鼓励和支持内地企业到西藏投资兴业,不仅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还能为西藏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内地企业的到来,可以提供管理、技术等多个领域的岗位,解决本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也可以为企业引入本地人才。二是支持双向人才流动。要鼓励优秀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前往区外学习深造,通过与先进地区的交流和学习,提升他们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还要引进区外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他们在本地长期工作,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促进本地人才的培养与进步。这种双向的人才流动,不仅能够提高西藏人才的整体素质,还能带动地区发展与创新。
第三,多途径开发岗位,大力提升区内外就业岗位质量。一是结合国家《“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加强与区内外企业合作,通过“百日千万专项行动”及人才专场招聘、就业服务平台推送等方式,积极吸引区内外优质企业参与,以拓宽就业渠道和提升就业质量。二是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不断发展“组团式”区外就业新策略。通过改进区外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援藏岗位的联系协调以及提供高标准服务等举措,促进就业途径的多样化。这不仅能帮助高校毕业生进入更广泛的就业市场,也可以促进人才的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确保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和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能够及时了解和利用相关政策。一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线上工具,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和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群等线上线下渠道,将最新的就业政策、岗位信息和创业扶持政策尽可能迅速传达到每个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在招聘会、宣讲会等活动中,可以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参与,现场解读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二是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职业兴趣和就业意向,分类推送符合他们需求的岗位信息和政策资讯,避免信息泛滥和过载的问题。这种精准化的信息推送能够显著提高就业信息的匹配度,帮助毕业生更快找到适合的工作机会。
第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市场新就业形态监测体系,创新就业统计方式,这是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关键。随着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参与市场。因此,将这些新就业形态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有助于全面掌握就业市场的动态变化。同时,通过完善监测体系,政府能够及时跟踪新职业的需求变化,并为新兴行业从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职业培训和政策指导服务,提升就业的匹配度和可持续性。二是强化劳动法律体系的构建,保障新型就业方式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当前,许多新兴职业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尚不明确,导致一些从业者在工作过程中面临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权益缺失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应根据新就业形态的特点,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尤其是在平台经济、自由职业等领域。
第三,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更加注重社会保障。不可忽视的是,随着新就业形态的普及,社会保障与权益保护问题也变得愈发重要。一是建立灵活的社会保障机制。新就业形态下,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创新,以确保从业者能够在经济波动中获得必要的支持。每一个从事新型工作的个体都应该享有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障等。政府应关注并设立相关机制,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平等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降低其因收入不稳定而面临的生活风险。同时,保护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不公现象。二是政府应推动传统行业向新就业形态转移,提供政策支持,增强新就业形态的就业保障功能,为低技术和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更多新就业形态的从业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在面临意外风险时,能够获得经济支持。
(作者单位均为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