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7年讨论、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落地,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互联网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成为互联网的“原住民”。截至2023年6月,我国未成年人网民规模突破1.91亿。网络,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单独对未成年人这个群体的网络保护加强立法势在必行。“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辨别是非、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合法权益更容易遭到忽视和侵犯。”在上网时,他们就更容易面临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等多重风险。《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搭建风清气正网络平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只有为互联网参与主体戴上“紧箍咒”,依照法律法规,压实主体责任义务,才能营造健康安全网络环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监督和引导,筑牢法律、技术防线,建立覆盖“事先、事中、事后”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护体系。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围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对网络中传播的一些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进行全面封杀,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对于互联网游戏投币、直播打赏、网络借贷等诱导性活动,应开启青少年模式,对未成年人设限。
互联网不是“洪水猛兽”,对于未成年人上网,应理性看待,不能简单粗暴地制止。《条例》提出“网络素养促进”,体现了我们对待网络的看法从“洪水猛兽”转变为“必备素养”,呈现出更加积极的态度。在以往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政策讨论中,有很多人主张严厉限制甚至禁止孩子们“触网”。但即便制定了禁止性条款,就能实现我们最初的立法目标吗?数字社会已至,网络成为人类基本的生活空间,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并不是将未成年人排斥在网络空间之外,而是要运用辩证思维,尊重儿童“发展权”,把互联网用起来、用好,构建与孩子身心健康相适应的网上冲浪“免疫系统”,提升未成年人的数字素养,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利用网络空间来健康成长。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有良法,也要有善治。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推动职能部门、网络平台、家长等各尽其责,形成完整、有效的责任闭环,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定能让未成年人在充满阳光的数字世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