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驻申扎县塔尔玛乡金东村驻村工作队的积极协调下,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两家爱心企业开展公益捐赠活动,向金东村捐赠总价值20万元的生活物资,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捐赠仪式现场,驻村工作队协调对接的500双保暖鞋及棉被50床、军大衣50件、牙膏5280支等生活物资整齐排列,依次分发在群众手中。爱心企业代表在仪式上表示,参与乡村振兴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将持续关注民生需求,为改善群众生活贡献力量。驻村工作队同步表态,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同村“两委”推进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
此次捐赠是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机关的民生情怀与企业的社会担当,为乡村振兴注入温暖力量。